2014年4月11日 星期五

怕什麼,有事學長罩

最近不少朋友都提到,我們警察怎麼了?為什麼視比例原則於無物,為什麼會大言不慚的說違憲我也照樣幹,說謊、消滅證據樣樣來。說到這,我倒是想起過去的一段個人經驗。

當年預官抽到海巡署當小隊長,因海巡沒有自己的訓練體系,訓練人員是從檢警部會借調。只要回想受軍官訓及司法警察訓時的內容,就可以想像這次對付學運和公投盟時檢警的各種行為了。

有個警方體系出來的教官,把規定該敎的比例原則敎完後,就開始閒聊講到:「什麼是合乎比例,當然是我看合乎就是啦」、「如何不要搜證到自己人」、「拖到後面打就沒關係了」。

來上課的桃園某檢察官,暢談當年有警總多棒,還有刑求是非常棒的取供手法,可惜現在為了什麼鬼人權都不能用了。並且還教了幾手給我們。你聽過「六法全書,曉以大義」嗎?那是拿厚重的紙本墊在胸口,再用拳頭或鐵槌毆打,避免外傷的手法。至於刑求取供的證詞不可靠以及冤獄問題,在他眼中根本不存在。

雖然只是粗糙又短暫的四個月間接體驗,但完全可以想像在封閉的,以年為單位的警察培訓體系裡,我們的員警是受到什麼樣的教育。台灣的部分檢察官又是多麼的腐敗。

對了,「不要打頭」這點,受訓時也有提到。偷打就算了,但是不能打頭,要是死人會出事。然而這次卻出現了許多鎮暴警察打人頭的事情,我們警察的素質也就是這樣了。

我完全可以想像我們的警員受訓時,把比例原則、執勤規範當官樣文章,聽完之後就在討論要怎樣偷打不被抓包,出事就找機會把證據處理掉,或是記個懲戒,年底再嘉獎消掉。怕什麼,有事學長罩你,只要挺自己人就對了。我們的警政署長這幾天就努力的向社會大眾證實這件事情。

簡單來說,我們員警訓練的八字真言就是:怕什麼,有事學長罩

實際上也是如此,歷年來被法辦的員警有幾個?實務上還真的是學長罩無敵。